一、关于我们
    天津市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开办的环渤海地区专业
的权威人才服务机构。
二、资源优势
    四位一体整合招聘平台:我中心依靠“环渤海人才网” (www.22job.com)、每周二全国发行《环渤海人才周刊》、联手
天津广电集团共同打造的天津唯一人才电视媒体“数字电视——692人才市场栏目”三大新闻媒体,配合“国展中心大型人才展
会”实现了从网络、报纸、电视和现场的各级资源整合,从而为广大毕业生和求职者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用人单位职位需求信

息,优化配置毕业生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开通网上就业渠道等一系列配套性服务。

    庞大企业资源:我中心目前拥有天津市工业制造业19大集团公司及工业系统所属1700余家会员单位的庞大企业资源,为
求职者提供海量的岗位需求信息。
三、为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毕业生就业咨询及就业指导

毕业生就业推荐

办理外省市毕业生进津落户手续
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服务

接转党组织关系及预备党员转正

办理《就.失业证》

职称评定

转正定级

人才引进

人才测评

四、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具体事宜:
(一)以下几种情况的应届毕业生,可随时与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准备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但不愿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回原籍,希望落户天津。
2、准备报考研究生(学校地域不限),但不愿将本人档案、户籍迁往原籍,希望落户天津。
3、已经找到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解决不了存档、户口,又不愿将本人的档案、户口迁往原籍,希望落户天津。
4、尚未找到用人单位,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并有意愿留在天津发展,不愿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往原籍
  (例如:留津报考公务员,在外企寻求发展等)。
5、准备自主创业,却担心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各种社会保险、公积金。
6、本市同学尚未找到用人单位,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需要找工作、存档等。
(二)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需持三方(四方)协议书及学生证到我中心或到学校集中办理。

第二步: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后,将通知毕业生取回协议书,并交回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第三步:毕业生办理存档、落户手续所需材料:

a. 凡已签定协议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带齐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
 
 

4、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推荐表复印件1份;

6、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2份:
a)户籍迁往地址:按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的全称填写
b)户口页原件上需注明:个人的身高、血型。

7、1寸近期免冠像片5张(彩色,黑白均可);

8、交费票据;
b. 凡已签定协议书的本市毕业生,需带齐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

1. 报到证、交费票据的原件;

2. 身份证、协议书、推荐表的复印件各1份,

3. 一寸近期彩照三张;请于10月中旬以后来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以上需要复印件的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三)注意事项:
1.推荐信或推荐表的复印件(以备报考研究生,出国等政审凭证,在“个人自荐”栏内写明:“本人不是法轮功练习者,
对法轮功组织深恶痛绝”)。

2.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同学,请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名称填写为:“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3.凡是落户的同学,请务必在学校所属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照相手续。